| 主要职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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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3-08-05 10:20 |
一、 根据我国政府对外经济贸易的方针、政策,加强与赤几有关部门、经贸机构、区域性组织和国际组织等的联系,疏通和拓展中赤几两国经贸合作渠道,促进经贸关系的发展。
二、 按照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授权,办理与赤几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商签经济贸易合作协议的有关事宜,配合我有关部门履行我国政府与赤几政府签订的经济贸易合作协议,并就协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国内提出报告或建议。
三、 根据需要,参加我国政府和赤几政府间经济贸易合作会议及有关专业会议,并就会议的有关问题事先向国内提出建议,事后做好后续工作。
四、 做好调查研究,广交朋友,广开信息渠道。努力扩大同赤几工商界联系,及时向国内提供赤几经济形势、对外经济贸易政策、有关法规和经贸信息,并就发展双边经贸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。
五、 维护我援赤几专家组、医疗队和在赤几的中资公司应享有的合法权益,发现问题及时向国内报告和提出对策建议,并遵照国内指示,办理对外交涉。
六、 根据“市场多元化”和“以质取胜”发展战略要求,提出对赤几出口市场开发,技术出口和增强出口赤几商品竞争力及进口方面的意见。
七、 介绍赤几的投资环境,研究提出向赤几投资的具体意见,并对在赤几设立境外企业和办事机构的审批提出建议。努力开拓、扩大我对赤几的承包工程和劳务市场。
八、 根据我国对外援助方针,研究对赤几的援助政策和方案,并提出具体建议。监督、检查援赤几任务的实施情况,推动援外同进出口贸易,承包工程,互利合作的相结合。
九、 指导、协调我派驻赤几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临时团组的重要业务活动,做好派驻赤几人员的思想工作,协助其处理好重大涉外经贸问题。
十、 积极开展对外活动,宣传我国对外开放政策和建设成就,扩大我国对外影响。
十一、承办我驻赤几大使馆和国家商务部等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。 |